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宣威县输送烘干设备,以及烘干设备生产厂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办一个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第十八条 已经设立的企业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照本章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办理许可申请手续。
2、确定生产产品种类;确定对应种类产品执行标准;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应产品审查细则;确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操作规程;设计厂区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图;施工与安装调试设备、化验室设备检定;试生产产品并进行检验;准备申请资料、各项制度和对应表格。
3、对于现有细则中未涵盖的食品,可以参考28大类中的“其他食品”进行发证。确认是否为未涵盖的食品需要经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确认。在申请时,需填写申证单元为1个,并标注产品名称作为“其他食品”,其产品类别编号应为2801。
4、只要生产的是食品,并是在有营业执照、有生产场地,就必须办理QS生产许可证。
5、食品生产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的相关文件;《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
6、请参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201版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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